4月7日,临夏市折桥镇农人赵某某拿到了由山西运城磨粉机厂退赔的3400元货款。
赵某某等4人从临夏某农机公司花费4万元的价钱收购了FV2240、FV2250型4台组合磨粉机和一台清粮机,运用不到3个月,发现清粮机流量不合格,商品说明书标准为600公斤/小时,实践500公斤/小时。为此,赵某某多次找经销公司,该公司也多次联络生产厂家,厂家虽然答应更换大功率清粮机,但迟迟不能解决。
无法,赵某某又收购了一台大功率清粮机,将原清粮机放置一旁。后赵某某继续找经销公司和厂家请求退货,但一贯没有回音。赵某某于本年元月15日投诉光临夏市工商局,市消费者协会对投诉两头进行了调停,在消协工作人员多次敦促下,4月7日,投诉人拿到了3400元退货款。
4月11日上午,消费者赵某某将一面写有“主持公道、为民做主”的锦旗送到了临夏市工商局。